大华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3-20 23:26:43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资料图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本次会议

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现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引进上下游产业投资者,有助于

增强自身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竞争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

增资事项。

  公司 2023 年度与浙江华创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

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

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此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

                         独立董事:曹衍龙、刘翰林、张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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