峆一药业(43047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来源:中财网     时间:2023-03-27 15:55:0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峆一药业”、“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年 3月 24日行使完毕。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国元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2.62元/股于 2023年 2月 13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132. 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峆一药业于 2023年 2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含第 30个自然日,即自 2023年 2月 23日至2023年 3月 24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32. 00万股)。

峆一药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国元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峆一药业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2.62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88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32.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012.00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3,883.75万股增加至 4,015.75万股,发行总股数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20%。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665.84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88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105.6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2,771.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757.8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013.63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国元证券已共同签署《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战略投资者名称实际获配 股数(股)延期 交付股数(股)限售期安排
1嘉兴悦时景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0,000320,0006个月
2合肥禾嘉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310,000310,0006个月
3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8,65006个月
4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330,000330,0006个月
5安徽国元创投有限责任公司330,000330,0006个月
6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5,00030,0006个月
7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5,00006个月
8杭州涌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1,35006个月
合计1,760,0001,320,000-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 2月23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0899252071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1,32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665.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8.18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 5月 13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2022年 5月 30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等。

2023年 2月,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主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国元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国元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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